单从上述简单描述无法判断是否属于诈骗,需要看具体的事实。

诈骗,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编造一些莫须有的事实,骗取对方的财物。构成犯罪的则属于诈骗罪。

如果只是不愿意出具收据,不构成诈骗。这个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。

《刑法》规定的诈骗罪:

第二百六十六条 【诈骗罪】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别人汇款给我,我没打收据,对方告我算诈骗吗 扩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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